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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来帮你吧,你也是医学院的新生吗?”看着面前长长的楼梯,想着自己刚才看到的宿舍楼层,戚月想死的冲动都有,我的老天,居然让他搬那么多上十楼。
“是的,谢谢学长,我叫戚月。”面前这个学长比他高一个头,戴着银色的眼睛,看起来非常斯文有礼,笑得也非常的温和,他还真是一个大好人。
“不用,你叫我程乐就好了,我也是医学院的新生。”程乐拿了拿戚月的行李。“你一定是第一次出去住的吧。”
因为有经验的学生,绝对不会拿那么多的行李,很多时候其实就拿被子和床垫,再加一个背包就可以了,拿了那么多行李的,要不就是特别多事,要不就是第一次出门读书,家里人拿的东西才会那么多。
戚月很聪明,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意思,不过看着自己的行李,确实是很多,不过也难怪,他从小就在家乡生活,从来没有离开过哪里,就算平时去旅行,也是妈妈准备东西的,这一次他要离开家乡,去首都大学,一读就是好几年。
这里离家那么远,妈妈生怕他累了,生怕他病了,生怕他着凉了,所有一连串收拾了那么多的行李,如果不是戚月一个人上路,恐怕妈妈恨不得把家都搬过来这里。
同样的新生,戚月拿的行李多的需要别人帮助的地步,而他呢,就简单背了一个旅行包,拿着一件床上四件套,别说多轻松了。
还别说,真的那么巧,戚月和程乐居然住在同一间宿舍里,首都大学的住所条件也是非常好的,更何况医学院一向都是大学里面的神科,到了千里挑一的地步,除了要对医学有极高的兴趣之外,成绩也要非常优异,所以每一年医学院都不是招收了很多的新生。
程乐不但要拿自己的行李,还帮忙搬了戚月的东西,还要一口气走了十楼,别说多么累了,就像现在,一来到自己的宿舍,也顾不上面前的木板床什么都没有,房间也是空旷得难以想象,一下子就躺了下去,如果不是什么都没有搞定,他恐怕都想要睡一觉再说。
戚月看了看四周,医学院的宿舍几乎都是两个人一间的,睡床,柜子,桌子,卫生间还算是一应俱全,第一次外出的感觉让他有点兴奋,这里,就是他未来要住几年的地方。
可是,明明自己刚来首都大学的时候是非常兴奋的,可刚才看到了那一幕,又听到了大家对叶溱的评价,一个人独立的高兴心情,也顿时沉闷了不少。
他是喜欢叶溱哥哥,但是却不是喜欢这样的叶溱。
实在是现实和他想象中的差距太大,让他有点无法接受!
虽然叶溱不是自己心目中想的那样,但日子还是要过,既然他考上了首都大学,未来就要以做一个医生为榜样。
虽然十九岁的戚月,还不算高大威猛的地步,甚至算得上小胳膊小短腿的,但毫不影响他的能力,一眨眼的功夫,就把宿舍收拾地整整齐齐的,床铺已经铺好,挂帘已经放下,桌子也被擦得干干净净,就连上一届学长留下了的盆栽,也摆放着非常漂亮,从表面上看,绝对是一间漂亮的宿舍,以至于程乐躺下起来后看到的这一幕,还以为戚月在他睡着的时候,把他搬到了其他的宿舍。
难怪那么重的东西,原来都拿了那么多。
怎么能那么贤惠啊?一眨眼的功夫,小小的宿舍就被戚月整理得好像一栋小房子似的,程乐也为有那么一个爱干净的舍友而高兴。
“七七,你好了没有,我们一起去吃饭吧。”只见谢子裕又来串门。
男生之间的友谊总是来得非常莫名其妙,就在谢子裕和程乐相互介绍之后,两个人的关系瞬间突飞猛进的,就连戚月也比不上,果然,有些事情还真是要讲究缘分,总之,出来的时候,几个人之间的称呼就变得亲密起来,不再是连名带姓的,而是直接叫名字。
首都大学除了有全国最好的师资之外,最闻名的还有那绝美的风景,就好像现在,如果不看这个是一间大学的话,还真是鸟语花香,风景优美,这里还种着首都最大的一片粉色风铃木,如果等到花开的季节,粉色的花朵将会形成一片花海,到处都飘落着花瓣,可以想象到底是多么的美丽,每到花开的季节,也吸引了无数的情侣前来这里,同时也见证了无数爱情的诞生。
戚月曾经在宣传海报上看过首都大学的简介,也幻想过他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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